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巫山县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规划咨询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60.00万元(大写:玖佰陆拾万元整)
2、将招标文件 第一篇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中“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①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②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修改为:“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至少一项资质:①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②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将招标文件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三、付款方式中“1、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2、文本通过评审后两周内支付完余款。”修改为:“1、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提交规划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规划方案通过评估或专家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规划方案获得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
4、将招标文件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 中第5款“(1)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全自动模切机(清废+压纹)”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修改为:“(1)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市巫山县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规划咨询”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5、将招标文件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二)付款方式 “1、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2、文本通过评审后两周内支付完余款。”修改为:“1、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提交规划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2、规划方案通过评估或专家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3、规划方案获得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
招标人:巫山县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