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中区供水管道工程施工已由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任经发核【2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博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丘市城乡供水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括管道铺设、管道沟挖填、非开挖拉管、(路面、绿化)破除恢复、阀门管件安装、消火栓安装、水表安装、阀表井的砌筑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回复、设计通知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备在本单位缴纳2018年至今最少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备在本单位缴纳2018年至今最少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29至2019-02-03,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2-19 09:30,地点为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城乡供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任丘市 地址:沧州市北京路天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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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博超 联系人:赵庆元
电话:0317-2230031 电话:0317-5697726
传真:0317-2230031 传真:0317-569772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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