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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工程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441521-77-03-83245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工程设计规模为8万m3/d。

  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工程设计规模为8万m3/d。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海丰县海丽大道与丽江交汇处,厂区占地面积72209㎡,本工程主要对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现有工艺进行提标改造,提标工程设计内容为新增加三座水工构筑物水池,即滤布滤池、高密度沉淀池和中途提升泵站,增加一座单层建筑物加药间及相应地面设备基础。改造后,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的较严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采购、施工总承包(PC)方式对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满足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电气、在线监测(含数据上传)、自控系统及安装、场地平整(按现状交地)、施工(含场地平整、厂区土建、安装、与原工程衔接、永久用水用电接入、道路、绿化、给排水、围墙、厂区附属工程、提标改造而造成原有工程破坏的修复等)、设备选择、采购(中标人采购设备时所选择设备的规格型号及品牌须经招标人确认后再采购)、监造、运输及储存、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含特种设备验收、环保验收、在线监控验收等)、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含3年的备品、备件)、设备使用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建成后,中控系统的所有数据都需传送到环保集团信息化系统,并且可以接受环保云平台的控制命令,以实现水厂远程监控的目的。

  投标人须负责办理施工、验收阶段的各项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并负责办理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其他报建、报批手续(如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包括按审批机构格式要求提供各项报建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及电子文件等)。上述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提标改造过程中,投标人须优化施工方案,提标改造工作尽量减少对现有设施运营的影响,尽量减少停产、减产的情况。

  2.3招标控制价:¥26422621.74元(含增值税);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7684610.59元,设备购置费招标控制价: 8738011.15元;以上价格均包含增值税。

  2.4计划工期: 120 天。

  2.5建设地点: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内(海丰县附城镇海汕路与丽江交汇处(道山村委对面))。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5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踏勘现场

  4.1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现场单位需提前1天联系招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2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1月29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2月2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41号报名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陈工

  联系电话:0660-3241108

  监管单位: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梁工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招标人:海丰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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