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为了确保本项目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确保项目完成后系统功能能够与前期已建信息化总平台实现无缝对接,现要求本项目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部分造价占比不得低于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19%,超出此规定则报价部分按零分计。
例如:投标总报价A=第一部分(建筑工程)+第二部分(机电及安装工程)+第三部分(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第二部分(机电及安装工程)=投标总报价A×19%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将本文件所附回执函按要求填写于24小时内回传至招标代理单位规定的邮箱予以确认,回执邮箱 502829196@QQ.com 。不回执或不按时回执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收到本补遗书,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