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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化县蒲坂水厂(一期)及配水管网工程城区南环路小溪鹏祥路口至宝美工业区给水管道工程补充

发布时间:2019-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人:

  现发布补充通知,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前须知第15项分包中备注内容修改如下:

  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但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业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2]35号文及闽建筑[2013]12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但无需提供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如有分包,中标后分包合同需到主管部门备案。

  本工程项目若中标人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的,应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要求,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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