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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阳县仙河镇非贫困村供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知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旬阳县仙河镇财政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县仙河镇非贫困村供水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仙河镇非贫困村供水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HGJCG-2019-01

  三、采购人名称: 旬阳县仙河镇财政所

  地址:旬阳县仙河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714505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知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金州国际城5幢2单元30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319820245

  传真:1531982024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尖山、大沟村饮水工程 1 2297833.00 用于旬阳县仙河镇非贫困村供水工程建设
2 观庄、黄泥沟、西沟饮水工程 1 2929910.00 用于旬阳县仙河镇非贫困村供水工程建设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具有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2-15 08:30:00至2019-02-22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金州国际城5幢2单元30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11 14: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国贸酒店四楼会议室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3-11 14: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国贸酒店四楼会议室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19820245

  2、开户名称:知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世纪大道支行

  4、账 号:610016350080525036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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