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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千灯污水处理厂曝气沉砂池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千灯污水处理厂曝气沉砂池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SZGZ2019-NG-011A号

  2、项目名称:千灯污水处理厂曝气沉砂池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

  3.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年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提供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生产或销售的招标货物至少1份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单项合同,且反馈良好(提供合同原件及用户使用证明);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前(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3、交款方式:购买标书时交纳。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6.2、纸质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03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6.3、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6.4、接收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4楼会议室

  6.5、接收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4楼会议室。

  8、预算、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8.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00000元;

  8.2、投标保证金:

  8.2.1、数值:壹万元整(¥:10000元)

  8.2.2、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不接受现金及转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

  8.2.3、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帐号:3220 1986 4800 5250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萧林路支行

  8.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

  9、联系事项:

  9.1、采购人: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九华路38号

  联系人:张振宇 联系电话:0512-57319263

  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01、501室

  联系人:常辉芳、周伟 联系电话:0512-57176037

  10、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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