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场污水处理厂提升及328国道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区内
(2)工程规模:西场污水处理厂提升及328国道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施工
二标段:位于大西线至常安大道段G328北侧污水管及纬一路污水管网。本次设计PE管De450牵引 法施工553m、 PE管De560牵引 法施工2069m 、 PE管De630牵引 法施工799m、 PVC-U实壁管DN400污水管344m、PVC-U实壁管DN500污水管522m、φ1250圆形污水检查井101座。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场污水处理厂提升及328国道污水管网一期工程二标位于大西线至常安大道段G328北侧污水管及纬一路污水管网及路面、绿化、围墙恢复。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
B3206210336000262001002 |
西场污水处理厂提升及 328 国道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
133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 ( 含临时 ) 建造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 (含临时)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17 年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8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或支付宝参保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支付宝参保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函。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开标顺序按合同估算价由大到小顺序开标,评标办法的系数两个标段分别抽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01日到2019年03月12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12日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二标段:24万元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主要内容如下:
8.1 投标报价(94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 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为92%,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2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3 市场动态信用考核分(5分)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公布2018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海建管〔2018〕62号)执行。基本信用分,按基本证照和综合大检查基本分分别计分,合计84.5 分。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企业、未参加本次考核的市内市外建筑业企业信用分,按基本信用分执行,乘以相应系数后低于基本信用分的,按基本信用分执行。
8.3.2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一项最高资质(默认为建筑工程)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两项资质同级别的乘以0.95,相差一个级别的乘以0.9,相差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乘以0.85计入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要求,调整建筑市场信用分所占比例为2%、3%、4%、5%、6%五个档次,按工程规模大小随机抽取。本工程二标段为中型工程,中型工程取3%、4%、5%,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抽取的系数乘以企业建筑市场信用分计入投标总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迎宾路199号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邮 编:226600
联系人:许钱刚联系人:朱海鹰
电 话:0513-88761058 电 话:0513-68877676,8181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