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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9-SN-XC-FW-0085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69号

  联系人:刘艳

  电话:029-896266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人:周楚杰、杨艳

  电话:029-88364979-860、828

  传真:029-88364979-88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服务外包

  项目用途: 污水处理

  采购预算: 9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4、供应商信用记录良好,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应同时提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04 08:30:00至2019-03-11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文件不邮购。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18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5第三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3-18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5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364979-860、828

  2、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4、账 号:103278945730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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