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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2019年珠江流域地下水监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珠江流域地下水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珠江流域地下水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GDXSD074G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98191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联系方式:刘小姐,020-851166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020-8981917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包组一:2019年珠江流域地下水监测服务-云贵地区,最高限价人民币14.63万元;包组二:2019年珠江流域地下水监测服务-广西地区,最高限价人民币56.95万元;包组三:2019年珠江流域地下水监测服务-粤琼地区,最高限价人民币32.92万元。

  2.项目基本概况简述:包组一:为掌握地下水水质状况、保护水资源,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委托投标人在云南、贵州境内开展一期地下水监测;包组二:为掌握地下水水质状况、保护水资源,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委托投标人在广西境内开展地下水监测;包组三:为掌握地下水水质状况、保护水资源,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委托投标人在广东、海南境内开展一期地下水监测。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财政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具备有效的水质检测的计量认证(CMA)资质。7、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珠江委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审核回执》(查询网址:http://www.pearlwater.gov.cn/gcxxgk/,联系电话、传真:020-87117152)。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4室

  招标文件售价:¥9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4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每包组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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