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 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18】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2.2建设地点: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 约K3+000至K4+500)2.3主要建设内容: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主要涉及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及路灯。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2.5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2.6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08至2019-03-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01 09:00,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

  邮编:050500 邮编:050091

  联系人:焦瑞峰 联系人:秦芳

  电话:0311-82515975 电话:13603210101

  传真:0311-82515975 传真:0311-67305556

  电子邮件:lskfqghj2017@163.com 电子邮件:ruixinzx@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13001615608050506660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