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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市中区聚居点(人居环境)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本项目经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中发改投资[2018]10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乐中发改比选备案【2019】09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
项目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聚居点(人居环境)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平兴乡三圣村、石龙乡流村村
实施时间 6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平兴乡三圣村、石龙乡流村村人居环境示范点新建两座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官网。
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乐山市市中区聚居点(人居环境)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压证施工(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以供查验); 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务必在进账单备注栏注明“xxx项目比选保证金”,并在随机抽取前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2014年至2018年已完成不少于壹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污水处理站(厂)建设施工(或改造)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以供查验);5、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在进行现场审核同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凡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选申请人中选资格。6、此项目上传附件中的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不可更改,申请人必须响应此要求。7、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按国家、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有关民工工资管理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和提交相关资料并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同时开设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不按相关规定发放民工工资和提交相关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并将剩余工程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8、比选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比选申请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比选申请人应认真自行踏勘现场,因比选申请人现场踏勘不充分或理解错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成交后不得任何借口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工期;9、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风险由比选申请人承担。10、参加比选过程中未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中选人压证人员未参与本次施工管理、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11、比选申请人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12、比选申请人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3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3月13日13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泸县支行

  账 号:5100 1637 1100 5150 306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97.38 4.87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3月13日13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238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833-2102209

  传 真:0833-2102991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03月08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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