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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四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3-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18】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四标段

  2.2建设地点: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 约K4+500至K5+680)

  2.3主要建设内容: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东北区经一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四标段,主要涉及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及路灯。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5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

  联系人:焦瑞峰

  联系电话:0311-825159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联系人:秦芳

  联系电话:0311-67305556 13603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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