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德县新杭镇众和陶瓷产业园污水管道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零伍仟捌佰玖拾肆元零肆分(¥805894.04元),(其中⑴预留金共计70000.00元;⑵招标代理费及评委费共计8050.00元;⑶总计78050.00元。投标人按此报价不得更改。);
2、投标人的评标价为:投标人报价减去⑴(¥78050.00元)后的报价。
1、广德县新杭镇众和陶瓷产业园污水管道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零伍仟捌佰玖拾肆元零肆分(¥805894.04元),(其中⑴预留金共计70000.00元;⑵招标代理费及评委费共计8050.00元;⑶总计78050.00元。投标人按此报价不得更改。);
2、投标人的评标价为:投标人报价减去⑴(¥78050.00元)后的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