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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标段一~标段四)招标

发布时间:2019-3-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等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315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46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7〕1007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539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观净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6〕72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融资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标段四)

  2.2建设地点:见本招标公告2.7建设规模:见本招标公告2.7项目总投资:见本招标公告2.7服务期限:见本招标公告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合同预结算评审、成本分析控制、现场签证审核、计量审核、设计变更审核、合同调价审核以及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配合项目的审计(如有)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服务期限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标段一

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造价咨询服务

海珠区

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配套污泥浓缩脱水干化设施,采用全地埋式建设形式,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2/O工艺。沥滘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模为50万立方米/日,采用生物滤池+V型滤池工艺。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及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标准的较严值。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拆除一二期脱水机房、宿舍楼、机修间,新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接触消毒池、加氯间、尾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加药间、重力污泥浓缩池、污泥干化间、在线监测仪表房等、配套控制室、宿舍楼(生活设施用房)、机修车间及仓库等辅助设施用房。2.沥滘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生物滤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提升泵房、鼓风机房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49879万元,其中工程费176055万元。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792.25

标段二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造价咨询服务

黄埔区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规模25万立方米/日,配套污泥浓缩脱水干化设施,采用全地埋式建设形式,污水处理采用MBR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提标改造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采用生物滤池+V型滤池工艺。扩建工程及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3125万元,其中工程费131221万元。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590.49

标段三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天河区

白云区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规模为55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采用MBBR+V型滤池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标准的较严值。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原生化池,新建V型滤池、提升泵站、鼓风机房,拆除并复建现状仓库、供水泵房、值班室等。

    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配套污泥浓缩脱水干化设施,采用地下式建设形式,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V型滤池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标准的较严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废水回收池、出水提升泵房、出水计量井、加药间;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紫外消毒池、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污泥干化间等通过石井净水厂一期已建工程进行接口改造满足二期工程需求。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855万元,其中工程费25602万元;   

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5583万元,其中工程费76114万元。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115.21+342.51=457.72

标段四

大观净水厂造价咨询服务

天河区

大观净水厂远期总处理规模污水40万立方米/天,雨季合流污水处理规模40万立方米/天。一期建设污水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天、雨季合流污水处理规模40万立方米/天,污泥干化处理规模28/天(旱季)。厂区采用地埋式设计,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2/O+V型滤池”,初雨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高效沉淀池”,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浓缩脱水+热干化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8270.64万元,其中工程费80537.10万元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362.4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社保证明[2018年12月~2019年2月(连续三个月)]。

  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注册执业证在有效期内;

  (2)为投标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12月~2019年2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3.5与投标人有劳动关系属正式在册职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0名。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社保证明(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12月~2019年2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3.6企业自2014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总额为4亿元以上(含4亿元)的大型项目造价咨询业务。

  注: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概算编审或工程量清单编审或工程预算编审或工程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项目等,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造价成果(概算或预算或结算)复印件(有效业绩的时间、金额均以成果文件为准),咨询成果可以是经委托人或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关键页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同一合同分为不同标段的投资金额可以进行累加,但只作一项计算。

  3.7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前期服务人、勘察设计人、监理人、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说明

  4.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6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评审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注: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且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标段的工作要求),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投标文件需按标段分别单独提交,4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

  (1)4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评标时按照招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大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6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某个标段的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或其它原因导致此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正常招标。

  (2)若同一投标人4个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上述(1)约定推荐其为招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大小排序靠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4)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同时兼中任意两个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标段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19年 3 月 21 日至2019年4 月10 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3月21 日00时00分至2019年4 月10 日09时4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 月10 日09时4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

  7.3开标时间为2019年4 月10 日10时4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2 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9084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广州市广卫路四号十八楼

  邮 编:510655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 林工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20-38890841 电 话:020-61101333-1866

  传 真:020-38890252 传 真:020-8331018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JJLDLB@sina.com

  网 址: 网 址:/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邮 编:510640

  电 话:020-61300522

  传 真:020-613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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