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潮塘村、汾水村、葵上村、葵下村、上坑村、书坑村、石下村、石月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8]19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除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外,不足部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包括:格栅池、调节池、一体化设施、人工湿地及集污管网,具体如下:1、潮塘村建设一套处理量为10m3/d的污水设施;2、汾水村建设三套污水设施,处理量分别为6Om3/d、20m3/d、10m3/d;3、葵上村建设二套污水处理量均为20m3/d的污水设施;4、葵下村建设二套污水设施,处理量分别为40m3/d、20m3/d;5、上坑村建设三套污水设施,处理量分别为10m3/d、10m3/d、20m3/d;6、书坑村建设三套污水设施,处理量分别为60m3/d、40m3/d、10m3/d;7、石下村建设四套污水设施,处理量分别为40m3/d、40m3/d、20m3/d、100m3/d;8、石月村建设三套污水设施,处理量分别为60m3/d、40m3/d、20m3/d。
2.2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八个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污水处理技术工艺设计、管网规划与设计、选址、附属土建工程设计及工程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绘制,提供《设计施工图》、《项目工程施工预算》、《竣工图》
2.3 招标控制价:106万元。
2.4 项目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潮塘村、汾水村、葵上村、葵下村、上坑村、书坑村、石下村、石月村。
2.5 工 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并非意味着符合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要求,一切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 4 月 16 日至2019年 4 月 22 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无需装订,单独递交);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7)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近三个月(2019年1、2、3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8)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公开发布的企业信息截图(见附录1模拟格式);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第(4)~(7)项需现场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验,核验后退回。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及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交并办理报名手续。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 4 月 16 日至2019年 4 月 22 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 5 月 6 日09 : 40 时到2019年 5月 6 日 10 : 00 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话:0753-2265201
地 址: 梅州市梅县区二零五国道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曾工 电话:0753-2259923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04号
日期:2019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