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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采购活动,择优选定项目社会资本方。

  一、招标编号:TGZC2019-162

  二、项目名称: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三、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谷县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甘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谷发改发【2018】234号)及《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谷县磐安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谷政发【2019】16号)文件批准建设。同时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已由甘谷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采购人是经甘谷县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为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项目概况:

  1.项目授权主体:甘谷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政府方出资代表:甘谷县恒通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地址:甘谷县磐安镇天定高速入口东侧,G310国道北侧(用地面积16189.64㎡)距离磐安镇约3km。

  5.工程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122.30万元(其中:工程费4619.9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63.91万元,预备费438.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9.7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9.94万元)。

  6.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122.3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32.30万元由政府和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剩余资金4890.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

  7.主要建设内容:

  (1)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设计规模为4000m3/d(变化系数1.77),远期设计规模8000m3/d(变化系数1.64),预处理及生活、生产附属构筑物按远期规模土建一次实施,设备按近期配置,生物处理及深度处理按近期规模设计,预留远期用地。

  (2)配套管网工程: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3267米,管径DN600,HDPE双壁波纹管(SN8)和PE100管。

  8.处理工艺及出水标准:该项目工艺采用多点进水式AO+MBR膜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

  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采购社会资本方与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本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维护和移交。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五、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 29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立中标社会资本,由甘谷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代表甘谷县恒通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中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项目公司。

  甘谷县人民政府授权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内,项目资产所有权、处置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工作,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并有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获得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公司相关权利及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六、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政府占股比例为10%;中选社会资本占股比例为90%。

  七、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八、项目投融资结构:本PPP项目估算总投资6122.30万元,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经政府审计的工程决算报告为准,且不得超过批复概算,政府对项目公司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承担融资风险及相关责任,但有权对项目融资的到位时间以及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本项目资本金1232.30万元,由政府和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其中:政府以现金出资123.23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1109.07万元,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剩余4890.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

  九、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体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在近三年内投标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资质要求:

  ①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申请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均处于有效状态。

  (四)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15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贷款意向书、银行投信不低于5000万元的证明,同时应具有良好的信用保。

  (五)企业信誉: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包括所有成员)在过去3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2.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 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至开标截止日时间段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甘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court.gov.cn/wenshu.htlm)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对于未提供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无效。

  (六)业绩要求:

  最近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接过一项同等规模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或运营项目,业绩认定以已签署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同时提供为准。

  (七)人员要求:

  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型项目管理经验,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有1个人员拥有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经理经历。

  (八)联合体申请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且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财务投资方须同时满足上述(一)、(二)、(四)、(五)项要求。

  ②联合体施工方须同时满足上述(一)、(二)、(三)、(五)、(六)、(七)项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名字(牵头方在联合体内股价不得低于5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九)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2.根据财金〔2014〕113 号文和国办发〔2015〕42 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甘谷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个成员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十、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投标)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招投标)采购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 家,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一、 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报名,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咨询电话: 0931-2909277/377。

  十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1. 获取时间:2019年5月10日00:00:00至 2019年5月16日23 :59 :59 。

  2.获取地点: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tsggzyjy.gov.cn)上自行免费下载,不再收取标书费。

  十三、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31 日9 时00分。

  2.递交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地址: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

  3.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五、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 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 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共”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投标人、项目名称、 标段/包号、户名、子账号、开户行行号落款[天水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等信息,如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需按短信内容中 的账户信息缴纳(缴纳详情请查阅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服务之窗-服务指南”栏目);保证金是否缴纳详见招标文件。

  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的相关规定。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甘谷县南滨河路南侧

  联系人:何国杰 电 话:139938610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春风大厦5-1221

  联系人:万旦旦 电 话:152938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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