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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丹徒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5-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 丹徒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 镇发改投资发【 2019 】 2 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

2 、工程规模: 一期提标,工程规模 2 万 m 3 /d ;二期扩建,工程规模 2 万 m 3 /d ,总规模为 4 万 m 3 /d ;

3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内容;其中 4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报批, 7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 、质量要求: 合格;即,初步设计通过审批,施工图通过专家论证及审图办审查。

5 、标段估算价:本标段估算价约为 300 万元。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和技术指导等。

每位投标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组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控、造价专业负责人) 缴纳的近三个月(从 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4 月)社会保险证明;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 0511-89988189 )。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邮储银行丹徒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标 60 分,企业综合素质 20 分,投标报价 20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分项标准分值

一、技术标( 60 分)

1

总平面布局

12

是否布局合理;

2

是否合理利用土地;

2

是否与周边环境协调;

2

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2

是否与一期工程衔接恰当;

2

验算一期工程现状建构筑物是否满足本工程扩建提标的要求,如不满足需提供解决方案;

2

2

工艺方案

22

通过现场踏勘及收集资料对一期工程的了解程度;

2

对一期工程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

2

本工程与一期工艺方案是否衔接恰当;

2

投标技术任务书是否合理;

2

技术大纲的重点、难点部分方案是否合理;

2

对现状进水水质进行分析,合理提出本工程设计进水水质,提出重、难点;

2

对扩建规模进行论证,提出合理论证设计规模;

2

工艺流程符合进出水水质;

2

是否进行方案的经济性比选(如只有一个方案不得分,提供两个方案进行经济性比选的最多得 2 分,提供三个方案进行经济性比选的最多得 4 分);

4

工作组织实施进度、成果提交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完善;

2

3

功能分区

4

功能分区明确;

2

各功能房间面积配置合理方案;

2

4

建筑、结构设计及工艺设备方案

9

结构及工艺设备设计与建筑的是否符合性强;

3

是否系统先进;

2

是否进行方案的经济性比选(如只有一个方案不得分,提供两个方案进行经济性比选的最多得 4 分);

4

5

环保、节能

4

环保是否符合国家及镇江市的规范要求;

2

节能是否符合国家及镇江市的规范要求;

2

6

经济测算

5

经济测算的完整性;

3

主要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可靠性;

2

7

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保障服务

4

为更好的完成项目,按照所采取措施合理程度、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优质程度进行打分,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内容;②全过程服务承诺;③后续服务人员、时限承诺,如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服务的时效性,且在施工阶段至少配备 1 名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驻场跟踪服务,并提供名单。

4

二、企业综合素质( 20 分)

1

项目组人员配备

3

有明确的组织形式、专业配置合理、配置的人员素质及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各专业成员需配置如下:

①、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控、造价专业各不少于 2 人且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否则不得分;

②、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④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⑤、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⑥ 、自控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⑦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说明:以上 ② - ⑦项,不含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每缺一项专业或每项专业配备人员资格不满足要求的扣 0.5 分。(提供注册、职称等证书原件)

3

2

企业业绩

6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总规模 4 万 m3/d 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项目的得 2 分。(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2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类似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出水主要指标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IV 类水质标准要求( TN 除外)或出水指标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1072-2018 )中太湖地区其他区域内城镇污水厂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含)以上标准 】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合同中须能体现出水水质标准,否则不予得分)

4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担任过 4 万 m3/d 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项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3

4

企业奖项

3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有一项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3

5

项目负责人奖项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设计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 2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

6

企业实力

3

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信的,得 1 分;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得 1 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得 1 分;满分 3 分。(提供证书原件)

3

三、投标报价( 20 分)

6

投标报价

20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277.67 万元(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准价╳ 9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2002 年修订版)收费标准,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 90% 、且不宜低于基准价╳ 70% ,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即投标报价不得分。

按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暂定 7800 万元,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版》计价格 [2002]10 号文件取费标准计算: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收费基价 =243.89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为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

数为 1.15 、附加调整系数为 1.1 )

设计收费基准价=308.52万元;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 ,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 扣 0.5 分,每偏低 1% 扣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20

评分细则说明 :

1 、以上评分中,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得分;所有原件需随资格审查原件一并密封同时递交。

2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各项技术标评审要点进行评分,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的平均值。

3 、认定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等均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业绩加分依据为设计合同原件,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负责人、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工程规模等关键内容,否则不予加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项目,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奖项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4 、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 、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署设计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05 23 00 00 2019 05 27 24 00 期间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CA 证书的问题致电 051188968012 ,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18512527507 )。

九、其他

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9 05 23 00 00 2019 05 27 24 00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 [2016]4 号和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丹徒招标办: 0511-88991638 )。

4 、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费给未中标单位。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招商北固湾 38 栋 9 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 常发广场 6 号楼 1115 室

联系人: 毛工 联系人: 朱海燕

电话: 0511-85583522 电话: 0511-85280398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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