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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9年-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查漏补缺治理工程(万顷沙镇、南沙街等)勘察设计施工运维(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7-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2019年-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查漏补缺治理工程(万顷沙镇、南沙街等)勘察设计施工运维(EPC-O)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7月
 
2019年-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查漏补缺治理工程(万顷沙镇、南沙街等)勘察设计施工运维(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9年-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查漏补缺治理工程(万顷沙镇、南沙街等)已由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9]116号、穗南发改项目[2019]1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运维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2019年-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查漏补缺治理工程(万顷沙镇、南沙街等)勘察设计施工运维(EPC-O)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99102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5601463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①南沙街:项目包括2019年度、2020年度任务,共计15宗。其中:2019年任务村7宗,包括沙螺湾村、深湾村、东井村、南横村、广隆村、板头村、大涌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总长度约37.791km(其中涌边挂管约8.486km),立管改造(含旧管修复)总长度28.264km,新建污水检查井、新建截流闸、在线水质监测系统等,2019年度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16200.9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约为12831.78万元。
2020年任务村8宗,包括红岭社区、旧镇片区(南沙居委、南沙林场、示范场及大岭村)、金洲村、鹿颈村、九王庙村、塘坑村、南北台居委和坦头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总长度约28.950km(其中涌边挂管约0.93km),新建雨水边沟约1.045km,立管改造(含旧管修复)总长度43.497km,新建污水检查井、新建提升泵井、新建截流闸、在线水质监测系统10套,2020年度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11895.4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9279.68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万顷沙镇:本工程包括2019、2020年度任务,共计11宗。其中2019年任务村5宗,包括福安村、红江村、红海村、红港村、红湖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网DN150~DN800约20.286km,干管DN300的长度约6.2km,支管DN300长度约6.13km,涌边挂管DN200长度约1.402,接户管DN150长度约5.289km,旧管改造DN200~DN300约0.467km,过河涌顶管DN800长度0.16km、立管改造DN150约5.759km、分散式污水处理站6个,2019年度任务投资估算总金额7533.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639.53万元。
2020年度任务村6宗,包括沙尾一村、沙尾二村、同兴村、年丰村、红洋村、新垦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网DN150~DN800约126.286km,其中:主干管DN300的长度约41.661km,支管DN300长度约14.41km,涌边挂管DN200长度约18.409,接户管DN150长度约48.981km,旧管改造DN200~DN300约2.265km,过河涌顶管DN800长度0.56km;立管改造DN150约46.528k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等,2020年度任务投资估算总金额47307.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391.58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发包人完成管线迁移工作;2)根据总承包合同要求,负责勘察、设计、设计后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共计2年的运维服务工作。
4)南沙区域内的其他农污查漏补缺项目。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4)运维服务: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共计2年的运维服务工作。
(5)其他:
1)概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4、招标控制价组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08050461.83元,各部分费用情况见下表
镇街名称
勘察部分费用(元)
设计部分费用(元)
施工部分费用(元)
运维部分费用(元)
招标控制价小计(元)
预留金(元)
万顷沙镇
12886771.69
13794017.05
 428997370.90
13958121.63
469636281.27
100000000
南沙街
6971203.62
7745808.36
218320659.37
5376509.21
238414180.56
合计(元)
招标控制价合计=万顷沙镇+南沙街+预留金=808050461.83
 
说明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由勘察、设计、施工、运维、预留金五部分组成,其中预留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进行固定报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 7月13日0时00分至2019年 7 月 17 日23时59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不少于5日。
2、投标报名登记时间:2019年  7 月  18 日至2019年7月 24 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不含节假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原件核查)。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参考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事宜。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为企业信息库内登记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一旦投标报名成功,施工负责人将被锁定,直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除外),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3、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施工负责人及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注: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等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其他资料费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登记成功办理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及岩土工程勘察专项丙级(或以上)。
4.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
4.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总包三级资质或以上;
注: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5.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同时提供截止报名前3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提供截止报名前3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同时提供截止报名前3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同时提供截止报名前3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主办方的单位家数不得超过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与不同的主办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勘察、设计、施工、运维工作分工,组成联合体各方报名后,不得再变更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9、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三的要求提供了《投标承诺函》。
10、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四的要求提供了《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工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施工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中标人须按建设单位要求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在原基础上合理增加各专业的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投入数量。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运维方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运维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设计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主办方公司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公司收寄。
3、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负责本工程的勘察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负责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设计、施工、运维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④:        负责本工程的运维工作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根据成员方的数量,自行拓展)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投标承诺书
 
致: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经详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答疑纪要和踏勘现场,我司已充分理解招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工程管理的高标准、严要求,在此,我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招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实际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与我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且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进场前随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面试考核,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考核不通过,我司承诺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更换,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二、我司承诺严格遵守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勘察设计、施工节点的工期要求;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环境管理目标。

三、我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我司承诺如因我司的合同违约导致合同并退场的,我司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总承包合同中关于解除合同及退场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合同并退场,因我司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我司将赔偿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可以通过兑现履约保函取得赔偿金。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
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致: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我公司参与                                          的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并向业主递交《单位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其内容准确、真实,且不低于下表所列最低要求,同时提供所投入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予业主核实。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
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表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人
 
2
设计负责人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人
 
3
施工负责人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人
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4
施工技术负责人
必须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人
 
5
设计工程师
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人
 
6
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不少于2人
每个镇街配备不少于1人
7
勘察工程师
需取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不少于2人
 
8
专职安全员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不少于3人
 
9
资料员
具备资料员从业资格
3人
 
10
施工员
具备施工员从业资格
至少7人
 
11
质检员
具备质检员从业资格
至少2人
 
12
安全员
具备安全员从业资格
不少于3人
 
13
测量员
具备测量员从业资格
3人
 
14
运维人员
具备运维工作上岗证
12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
1.招标公告(万顷沙镇、南沙街等).doc
3.万顷沙、南沙街(一图一表).rar
南沙街、万顷沙(可研).rar
设计任务书:核定版(南沙街、万顷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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