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 |||||||||||||||||||||||||||||||||||||||||
晋行审【2018】12号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石家庄市-晋州市 | |||||||||||||||||||||||||||||||||||||||||
晋州市槐树镇、营里镇和总十庄镇农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槐树镇、营里镇和总十庄镇农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2018】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晋州市槐树镇、营里镇和总十庄镇农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地点:晋州市 2.2招标范围:晋州市槐树镇、营里镇和总十庄镇农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建筑规模:主要为对项目区生活污水的治理,利用坑塘或洼地共建设功能性精准湿地系统17处,配套铺设DN200主管线19325m,DN100支管线22440m,DN50入户管线23408m,总面积29298㎡,项目建成后,预计日处理生活污水约3249.7立方。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5 09:00至2019-07-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07 09:30,地点为晋州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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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rar | rar | LPRN2RgLRx4vegaEpTtGcdKou2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