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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县兴安路亿龙红绿灯路口至同美村给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9-8-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N3505240502193512002

  1. 招标条件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招标人)的编号为安建招字[2019]042号(招标编号)的安溪县兴安路亿龙红绿灯路口至同美村给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审【2019】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县兴安路亿龙红绿灯路口至同美村给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城厢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全长约10公里,其中DN100-150PE管约6200米,DN400-500PE管约3100米;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检测、勘探、监测等)、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服务阶段及工程过程完善,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5.2内容: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察、取样、试验、测试、岩土工程设计等勘察作业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溪县兴安路亿龙红绿灯路口至同美村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质:①市政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市政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9 年 8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的相关操作指南;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3)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00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9 月 10 日 10时 0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2号楼二层开标室);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5.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技术文件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设计费计算办法: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50%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本项目最终工程设计收费以经财政审核的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但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值、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暂按人民币1500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23.3962万元。

  8.2勘察费计算办法:本项目的勘察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40%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 泉州市安溪县

  电话:18060081869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1303室

  电子邮箱:2219295320@qq.com

  电话:15159881509 0595-28000129

  联系人: 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帐户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

  帐 号: 35050165640709123456 。

  或(2)账户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

  账 号: 153300100100172923 。

  备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5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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