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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西北水厂输水管线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8-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公告名称: 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西北水厂输水管线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 所属地区: --》 招标内容: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招标核【2013】102号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石家庄市-桥西区
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西北水厂输水管线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西北水厂输水管线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3】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水务集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服务地点:石家庄市西北泵站建设概况: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西北水厂输水管线主要包含加压泵站、输水管线及附属设施。本次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泵站内机电设备改造,泵站前池增设旋转滤网,输水管线增设压力检测设施等。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为止质量标准:优良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第二设计单元西北水厂输水管线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近五年(2014年5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拟投入本合同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应持有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1 08:30至2019-08-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详询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下载方式及地点: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10 09:3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7开标室)招标文件的答疑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视情况可能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3.投标人请自行关注在线提疑模块及网上公告,因未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内容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2号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高女士

联系人:
裴世成
电话: 0311-87035133
电话: 1330321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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