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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8-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编 号 187781 所属地区 乐山市
公告名称 所属行业
招标类别 其它 报名时间
2019年08月21日到2019年08月25日
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019-511100-48-01-340890)已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审批[2019]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2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罗李坝村2.3 建设规模:建设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1 座;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1 座;AAO 生化池1 座;矩形沉淀池1 座;高密度沉淀池1 座;深床反硝化滤池1 座;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出水仪表间1 座;生物除臭站1 座;机修 仓库及加药间1 栋;变配电室1 间;门卫室1 间;场内及进场砼道路(宽6 米)646 米;场内绿化4803 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为2 万立方米/天。出水水质由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提高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建设并进水预处理)。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6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1)勘察(单位)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单位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3.1.7财务要求:近3年均不亏损(2016年、2017年、2018年);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勘察(单位)业绩: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勘察资质单位提供,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2)设计(单位)业绩: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3)施工(单位)业绩: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完或在建)1个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在建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完工项目还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5日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lsggzy.com.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宝莲路1998号联 系 人:邹老师电 话:0833-2635256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1号楼21楼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028-63047730传 真:/相关资料下载:8.20 16.16定稿最终挂网(第二次)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doc
此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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