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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2019-GXJTGF-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管字[2019]53号《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市发改管字[2019]97号《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灵川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桂林市灵川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

  2.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 10000m 3 /d,远期建设规模为20000m³/d。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0380 ㎡,其中:建构筑物占地 4380.56㎡,绿化用地 3633.00 ㎡,道路、场地硬化及停车场用地 2366.44 ㎡,围墙总长度为 512m。本项目按近期建设。项目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 改良型氧化沟、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池、沉淀池、微滤系统、紫外线消毒池、储泥池、除臭系统、综合楼、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附属生产用房、门卫室;AAO 改良型氧化沟、沉淀池建设 2 套,其他建构筑物一次建成,预留远期设备安装。项目采用“旋流沉砂池+AAO 氧化沟+微滤系统”处理工艺,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 A 标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花江。本次招标不含污水处理厂厂外部分的配套污水管网。

  2.3项目厂内部分工程投资额:3277.49万元

  2.4特许经营期限: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年(含建设期1年)。

  2.5质量要求:建筑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一座近期规模为1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在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中标人在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目前招标的近期规模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达到总规模的场地预留和设施的接口布置等。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灵川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2投标人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良好的企业声誉。(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已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含二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牵头方。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 至2019 年 8 月 30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gxglzbw/)交纳电子投标服务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投标服务费每个投标人收取25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10时30分,地点为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5.2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3-6816887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桂建路2号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

  邮 编:541200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胡海花        联 系 人:廖艳来

  电 话:0773-6860909   电 话: 0773-289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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