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株洲市石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新民路口主排渠水系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新民路口主排渠水系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民路口主排渠水系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石财采计[2019]000105号 。 委托代理编号:HNTC-2019-ZZCG-01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 339046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2.2.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2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2.3 拟任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拟任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具备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9 月 3 日至2019年 9 月 24 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其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19年 9 月 3 日至2019年 9 月 10 日。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24 日 10:00 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 24 日 10:00 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数额:肆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00562059666666-3334 (1)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 (2)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前提交。) 六、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采购人:株洲市石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 268 号区机关大楼 10 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3326970 八、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东帆国际大厦2105 联 系 人:黄先生 彭先生 联系电话:0731-28781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