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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沙河涌越秀段(跨区)——西支涌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盖单位章)
 

2019年 9 月
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番发改投资函【2019】23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番禺区;
2.3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
2.3.1建设内容:开展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共计48宗,新DN400~DN2000不等的污水管约90.281公里,路面破除修复约25.7655万平方米,管网摸查约88.5公里,管渠清淤约3.88万立方米。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都不予补偿。
2.4工程总投资约89444.76万元(具体数额以经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为准)。
2.5总工期:预计360个日历天。预计进场日期2019年10月6日;竣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9月30日;节点工期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工期要求。
2.6 招标范围: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
2.6.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渠)线探测、水质检测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6.2工程设计: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6.3工程施工: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番禺区50条黑臭河涌以及12条水质不稳定的河涌,主要对有关河涌沿线合流管渠及箱涵进行清污分流改造,涉及番禺区前锋、中部、钟村、大石、南村、洛溪岛等六个污水处理系统。管(渠)网结构性摸查、清淤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绿色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2.6.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⑵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⑶为本招标项目监理人的;
⑷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的;
⑸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⑹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⑺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⑻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⑼被责令停业的;
⑽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⑾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⑿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⒀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⒁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⒂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
⒃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违法行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以上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组成成员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⑴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5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⑵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联合体牵头方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指施工成员单位);
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资格条件:
(1)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2)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投标登记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定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③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自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④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6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 关于投资控制 4.1详见合同对应条款。
5.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5.1前期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5.2 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及与之存在隶属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为:   /  。
6.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非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人,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采用票决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7.招标公告发布、网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9月5日17时00分至2019年9月26日10时00分。
7.2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19年9月6日00时00分至2019年9月26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9月2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0时00分。
7.4开标时间:2019年9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市桥白沙路101号)。
7.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7.6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3)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勘察设计标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展示图纸、施工标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同时递交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各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4602513;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南路151号。
9.2依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9.3关于投诉的处理: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文件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南路151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
五羊新城广场9楼
邮编:511450邮编:5106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戴工
电话:020-84602513                          电   话:020-84642038、13711318638
附件:
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上网).docx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番发改投资函〔2019〕230号).pdf
委托书20190905.pdf
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上网).doc
授权代表证明书20190905.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20190905.pdf
营业执照.pdf
可行性研究报告——番禺区黑臭河涌合流管(渠)清污分流改造工程 (9.2).rar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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