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及水循环处理与利用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TC1993BJJ
1.招标条件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及《兰州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兰州新区排水专项规划》的目标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兰州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扩大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提高污水处理出水水质,保护水资源,促进循环水利用的重点工程。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及水循环处理与利用PPP项目,并授权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并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及水循环处理与利用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项目
2.2 项目地点:兰州新区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是①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A区项目;②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类别 | 项目内容 | 建设周期 | 建设投资(万元) | 运作模式 |
1 |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A区项目 | 新建 | 包括东、西两座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其中,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东)中心服务面积约920公顷,设计规模2万吨/日;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西)中心服务面积约356公顷,设计规模0.5万吨/日。污水处理与水循环中心分期实施,近期工程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用于绿化和景观用水补给,远期根据中水回用具体要求,再实施深度处理系统,出水达到回用要求(详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A区项目实施方案》)。 | 12个月 | 14800.00 | BOT |
2 | 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 | 新建 | 服务范围为兰州新区中北片区的污水,总服务面积 2680公顷,总设计规模5万吨/日。出水水质按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娱乐性景观用水标准中较严格的指标执行(详见《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实施方案》)。 | 12个月 | 37500.00 | BOT |
合 计 | 52300.00 |
2.4 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53018.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3亿元,建设期利息718.95万元。项目资本金15905.68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8474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其他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筹措,融资利率不超过5.15%。(超过部分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
3.合作模式
3.1 PPP合作期:30年,因部分子项目尚未竣工,按1年建设期(含试运行)、29年运营期进行财务测算,实际运营期以合作期30年为限进行计算。
3.2 PPP合作模式
3.2.1本项目为在建项目转PPP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采用 “BOT”的PPP运作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承接原建设单位全部合同(含设计、施工、安装、设备采购、保险、前期工作等)与经第三方审计确定的全部投资,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后续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3.2.2上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具体设定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
4.1.1社会资本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
4.1.2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4.1.3申请人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中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4.2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ppp业绩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业绩或公共服务领域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或完工检查确认报告以供验证。
4.3财务状况
4.3.1具有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
4.3.2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承诺除自有资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4.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资格预审截止日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资格预审办法
5.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2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5.3 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提交
6.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 11月1日00时 00 分—2019年11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获取方法: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2 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 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杨 新
联系电话:15117060875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管委会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系 人: 张玉梅 孙 鹏
联系电话:15117253756 1391976449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6室
兰州新区瑞岭翠苑11号楼201室(新区项目部)
9.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