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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新建PPP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新建PPP项目(一期) 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新建PPP项目(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H2019-YS-0023/01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茂五路550号

联系人:侯工
电话:029-8359606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赵磊、韩昱晨
电话:029-8821054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概况:1.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新建PPP项目一期总投资为101048.38万元,其中一期一阶段投资为56298.37万元,一期二阶段投资为44750.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270.66万元;其中一期一阶段43690.02万元,一期二阶段34580.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73.15万元;其中一期一阶段4806.36万元,一期二阶段3966.79万元;预备费:8704.38万元;其中一期一阶段4849.64万元,一期二阶段3854.7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957.03万元;其中一期一阶段2761.81万元,一期二阶段2195.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3.17万元其中一期一阶段190.54万元,一期二阶段152.62万元。
2.持股比例: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90%的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持有项目公司10%的股权。
3.合作期限:暂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三十(30)年。其中一期一阶段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28年。一期二阶段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则运营开始时间相应提前或顺延,维持总合作期限30年不变。
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工程、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内景观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内的构筑物、建筑物、管线、工艺安装、设备购置、仪表、电气、自动化控制等工程。本项目建设形式为地下式,一期规模为10万m3/d。其中一期一阶段规模为5万m3/d,一期二阶段规模为5万m3/d。本项目服务区域为灞河以东,包括浐灞广运潭、世园会公园、灞桥工业园及洪庆组团,服务面积为2100公顷。本工程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全部置于地下空间,地面仅有综合楼、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生产厂区集约于地下空间,其上部地面空间将被建设成景观休闲公园及辅助用房。本项目预处理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工艺;二级处理采用改良A2O+填料工艺;二沉池采用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污水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氧化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次氯酸钠辅助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离心浓缩脱水+低温干化技术,除臭采用高效复合生物除臭技术。出水指标执行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送审稿)中准IV类的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污泥经离心浓缩脱水+低温干化处理后,含水率≤80%后外运处置。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项目用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新建PPP项目(一期)(下称“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新建PPP项目(一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中标社会资本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新建PPP项目(一期)自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所形成的相关资产设施的产权归政府方所有。根据PPP项目合同的授权,项目将由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排他性地运营。运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须将维护良好的项目资产设施移交给采购人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项目性质:PPP项目
采购预算:10104838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主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2)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注册证书的企业法人等。(3)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2.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下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近6年内,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运营方)须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1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经验的业绩,其中提供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业绩的日处理规模不低于5万吨/日。业绩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为PPP项目须提供PPP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业绩的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不体现工程内容或签订时间的,须提供业主方证明),业绩可为申请人自身或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绩须提供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包括工商登记资料或《项目公司章程》或《验资报告》、《特许经营协议》等)。
4.财务实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上的可用授信额度。可用授信额度以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信协议(含预授信协议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银行出具的项目贷款意向函为准)。
5.信誉要求: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本条要求)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金融机构不允许参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5.1条的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开始时间:2019-11-01 09:00:00

2、发售截止时间:2019-11-07 17:00:00

3、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工程咨询中心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4、文件售价:0.00元/每包

九、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22 09:00:00

开标时间:2019-11-22 09:00:00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10541

2、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4、账  号:102461558547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10-31
附件: 浐灞十二污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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