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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埔县城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大埔县高陂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 NTKO 管理员 2 1 2019-10-29T02:33:00Z 2019-10-31T08:44:00Z 2019-10-31T08:44:00Z 3 426 2432 china 20 5 2853 12.00 2052-11.1.0.9175 false 7.8 磅 false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大埔县城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城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设计,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9]1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258.17万元(本招标控制价为经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埔县城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的设计收费标准价);
2.2建设地点:大埔县湖寮镇城区范围内;
2.3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拟建2万吨/日水质净化厂的配套的污水主干管网工程,污水管网总长度13200米,其中梅潭河左岸6700米,右岸6500米,设置8座一体化提升泵站,两个跨河压力钢管,拉森钢板桩围堰6000米,污水检查井440座。
2.4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道、检查井、井盖、爬梯、土石方回填、开挖、提升泵站等所有工程设计。设计成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设计范围为准。
2.5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完整优化方案设计并送审;

(2)初步设计文件:方案审查合格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完整初步设计并送审;

(3)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审查合格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完整施工图设计并送审;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后30日历天内配合招标人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的设计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6)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6 承包方式:以大埔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础,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套用中标下浮率计算本项目最终结算的设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
3.5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登记本工程采取:现场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 11月 1日至2019年11月 5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和职称证书
6、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7、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
8、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或提供经基本银行盖章确认的基本账户信息资料文件
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管理班组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3~9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投标登记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未能提供原件核查将不受理投标登记)
上述投标登记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3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 11月22日8时40分至2019年11月22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大埔县内环西路与畹香路交汇处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3133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08室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日期:2019年 11月 1日
附件:
招标公告 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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