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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市余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余江区][非网招]鹰潭市余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019-11-01]
鹰潭市余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余招字[2019]第023号
1. 招标条件  鹰潭市余江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已由余发改字[2019]153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进行建设。现将本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8732.19万元。本工程建设地点:鹰潭市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主要建设内容:沿世纪阳光大道、白塔中路新建雨污水管道,与现状污水管道连接,实现雨污分流,其中,新建污水管道含支管共计约3.9km,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约81座,污水截流井约13座,一体化提升泵1座,新建雨水管网约3.4km,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约126座。涉及世纪阳光大道、白塔中路道路路面修复面积约330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现场测量、概念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现场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
2.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
总计划工期:7个月(21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

(1)勘察设计周期:工程5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批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勘察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具备类似项目的设计能力,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具备类似项目的勘察能力,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专业);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7.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均应持证上岗,其中安全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即满足要求;
3.7.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主要人员(只需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8.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8.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或法人代表及拟派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9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联合体只需提供牵头方)。
3.10外埠来赣备案:
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
2)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1 月28 日9:30时,地点为鹰潭市余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 有关说明
6.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姓名等。
6.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6.4参与投标拟派设计、施工人员(指以下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必须与项目现场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打击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立案调查,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5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预中标人资格条件进行核实、考察,若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鹰潭市余江区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6.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详细地址: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01-58813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隆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鹰潭市龙虎山大道紫荆花苑12栋905室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01-6288187/13870170878      电子函件:4203123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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