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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镇雨污水分流改造达标示范区二期工程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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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渎镇雨污水分流改造达标示范区二期工程设计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政审经发(2019)4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渎镇 规模:木渎镇22#金耀新村及周边地块等16个地块的雨污分流改造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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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E3205010304007290001001 | 木渎镇雨污水分流改造达标示范区二期工程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测量、物探、地勘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服务等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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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9日 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二、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办理; (3)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应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在规定端口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均须扫描上传。 四、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五、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六、本项目设计周期:方案设计10日历日,初步设计1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10日历日。 七、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三家入围单位,由招标人从中择优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评审出的 3 家入围单位中,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各给予0.5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 九、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十、本公告“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条款取消; 十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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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
| 联 系 人: | 顾慧颖 | 联 系 人: | 唐欣怡、成优 |
| 电 话: | 0512-66386623 | 电 话: | 1891321586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szcxjt@163.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 |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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