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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双牌县潇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EPC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双牌县潇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EPC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双牌县潇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EPC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招[2019]14号文件核准建设,招标人为双牌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双牌县潇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EPC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
2.3建设规模:(1)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工程。测土配方施肥13858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12473亩;太阳能杀虫灯240盏;脉冲动力弥雾机40台。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堆粪棚1个;干湿分离机1台;熊猫基地2735m2。
(3)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塘8处,生态湿地占地3000m2;沙背甸村生态塘种植水生植物5000m2;沙背甸村生态湿地占地5132m2;江西村生态湿地占地9000m2。
(4)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四池净化系统500套;霞灯村30m3生活污水净化工程3座;良村20m3生活污水净化工程2座,30m3生活污水净化工程1座;江西村20m3生活污水净化工程2座;佑里村20m3生活污水净化工程1座;沙背甸村30m3生活污水净化工程3座,20m3生活污水净化工程3座。
(5)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建设有机肥车间一座;水肥一体化占地218亩。
(6)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工程。建设农业废物收集池115座;生活垃圾分类亭5座;垃圾运输车5辆,概算投资为2000万元。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施工设计,建设工期不得超过12个月。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
3.8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9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在本项目所在地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企业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国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342592878@qq.com)并电话通知,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招标人若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双牌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46-772351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3572883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世纪滨江1栋3单元909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99746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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