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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一期40000吨/天)技改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一期40000吨/天)技改工程 已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审核,取得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19-440605-46-03-02742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包括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现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一期40000吨/天)技改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3.0万吨/天,二期设计处理能力为3.0万吨/天,合计污水处理能力为6万吨/天。污水来源于园区内外60多家印染企业的印染废水及其生活污水,目前日均污水处理量约5.2万吨,且污水量仍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鑫龙公司拟将一期工程进行扩容改造,实现扩产2万吨/天的目标,并新建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系统设计处理进水能力为4万吨/天,回用中水2.7万吨/天,中水经深度处理后输送给周边企业作为生产用水,浓水经处理后,达到或优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汇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一期污水处理系统扩容2万吨/天后达到总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天,除中水回用系统所需4万吨/天进水外,剩余1万吨/天的污水经处理后应达到或优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汇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
2.3项目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文件初稿,初稿经招标人审核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文件送审稿。

(2)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提供主设备技术参数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逐步提交施工蓝图设计文件(包含招标用技术规范书及标准等设计文件)初稿,初稿经招标人审核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蓝图设计文件(包含招标用技术规范书及标准等设计文件)。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图。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咨询、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对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技术汇总、协调、配合;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编制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协助招标人进行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必要时受邀参加招标人合同谈判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现场指导并协助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试验、验收以及与施工方进行结算等技经部分的工作;包括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等,并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按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或环境工程建设或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的有关标准和深度要求完成勘察和设计工作。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350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勘察内容应满足设计、施工阶段所需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审图审查和报建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初步设计应能满足编制相关报告文件、编制施工图、采购主要设备及控制和申报工程建设投资的需要;施工图设计应满足施工招标、设备材料制作或采购、编制施工组织计划以及工程施工的需要。最终设计成果应能满足中水回用系统进水4万吨/天,产水2.7万吨/天达到回用标准要求后输送给周边企业作为生产用水,浓水经处理后,达到或优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汇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一期污水处理系统扩容2万吨/天后达到总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天,除中水回用系统所需4万吨/天进水外,剩余1万吨/天的污水经处理后应达到或优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汇入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给排水(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第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独立承担并完成处理量不低于20000吨/天的污水处理项目或不低于6000吨/天的中水回用处理项目1个或以上的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必须包括施工图设计,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只提供能反映工程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关键页);如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反映工程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则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以辅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
4.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提供从招标文件发布日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相关网页页面打印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
5.2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9时00分起至2019年12月 16 日17 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0元。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6.9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12 月 26 日24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9 年 12月31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科技工业园A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梁丁泓

联系人:陈彩凤、孔繁聪
电话:0757-81895626
电话:0757-86361691

传真:0757-86811099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zbtbbgs@163.com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rar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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