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崇仁江综合治理工程(鹿山街道段)更正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嵊州市崇仁江综合治理工程(鹿山街道段)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保函),具体要求详见“绍市水利【2020】57 号”文件,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更正为:“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保函),具体要求详见“绍市水利【2020】57 号”文件,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