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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4-21 数据编号: 364956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绍兴平水镇宋家店村溪上地块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公告


平水镇宋家店村溪上地块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水镇宋家店村溪上地块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柯桥区平水镇;工程造价:109.8605万元;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60日历天;工程主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汤浦水库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杜绝生活污水直排等污染水源的现象,在宋家店村溪上地块新建一个综合利用CRTF组合式污水处理设备、油污处理设备,日处理量为15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周边生活污水纳管处理。具体详见预算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和环保三级及以上,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2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且投标 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和一个环保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
(2)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4月23日14时0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4.2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kq.gov.cn/col/col1658072/index.html),完善企业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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