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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30 数据编号: 454826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佳木斯市清洁取暖项目2023年度分散燃煤锅炉房并网工程项目-佳木斯农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供暖并网(监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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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zjl0400g231027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佳木斯市清洁取暖项目 2023 年度分散燃煤锅炉房并网工程项目-佳木斯农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供暖并网  已由 佳发改投资【2023】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农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清洁供暖中央奖补资金、佳木斯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一般债。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清洁取暖项目 2023 年度分散燃煤锅炉房并网工程项目-佳木斯农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供暖并网(监理)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城区。
2.3项目规模:二次网管线沟长约1400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监理期: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共计3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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