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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22 数据编号: 468312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石家庄晋州市城区供水设施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晋州市城区供水设施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供水设施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3】0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占比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是铺设市政供水管网,包括通达路与教育路两部分,管径为dn300,管道总长约6.0km。二是户表改造,包括住户、门市、平房等的水表改造和小区、庭院内部分管道改造、AB水表安装,共计105个小区,共计20479户,改造管径dn20-200,长度约455km,套管管径dn75-160,长度约29.5km。三是智慧水务建设,包括控制阀门井60套等附属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 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 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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