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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2 数据编号: 480238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蕲春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BN-ZC-2023-370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1348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49.8(万元)
6、最高限价:249.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为1个项目包。采购具体情况见附件。采购清单、配送要求等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1年(第1年的服务周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第2年、第3年合同);投标人在配送周期内,接到采购人采购计划后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可提供12小时内紧急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
2)投标人须承诺所配送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中标后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投标人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下载
3、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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