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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3 数据编号: 480663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公司延吉公司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水污染防治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延吉公司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水污染防治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11397,招标人为国能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吉公司)位于延吉市东北郊经济开发区。电厂已安装2×210MW国产超高压燃煤供热机组,预留2×210MW超高压燃煤供热机组扩建余地。#1机组于2010年12月8日建成投产,#2机组于2010年12月28日建成投产,其配套建设的烟气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同步投运。延吉公司全厂水系统有汽机循环水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化学水系统、脱硫系统、含煤废水系统、厂区生活及消防水系统等。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水平,延吉公司决定强化管理、统筹规划,对全厂水资源分级利用进行综合改造,创建指标先进、环保优良的绿色电厂。
  2.1.2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尿素车间疏水回收系统、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化水车间水资源分质回用改造、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修复改造、脱硫废水修复处理工程改造,新增土建施工范围全厂区域建筑物生活用水接引,含地下施工及地面恢复;物资库房拆除1220㎡及物资库房新建1224㎡(砖混结构)等相关工作。
  2.1.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2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量6吨/小时及以上并采用旋转喷雾干燥工艺)EPC总承包的业绩合同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2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采用旋转喷雾干燥工艺路线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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