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亭湖区通榆河和谭洋河交界处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亭湖区通榆河和谭洋河交界处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2-JSSW-G2023-0031
2、项目名称:亭湖区通榆河和谭洋河交界处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最高限价:90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亭湖区通榆河和谭洋河交界处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亭湖区通榆河和谭洋河交界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建筑为地上1层。结构类型为轻钢结构。室内设备包含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设备,室内项目包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项目包含吸水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包含室外地面硬化及管沟土方)、室外绿化工程、围墙及大门建筑工程、围墙及大门装饰工程、取水系统工程、电气工程。
7、服务期限:45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并监测数据接入采购人指定监控平台。
8、运维期限:3年,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维时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10、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