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采购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采购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C-113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采购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采购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为主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