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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9 数据编号: 484263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骏鑫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县卫店国控河砂(孝昌县星火砂厂)开采劳务外包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卫店国控河砂(孝昌县星火砂厂)开采劳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I-202312ZC-165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县卫店国控河砂(孝昌县星火砂厂)开采劳务外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0022(万元)
6、最高限价:0.0022(万元)
7、采购需求:
拟对澴河流经境内花园镇三庆村至卫店镇沿河村至小河镇庆丰村河段范围进行河砂开采,投标人承担劳务作业,负责河砂开采作业、采砂至就近临时堆放点、现场装车等并获得劳务报酬,不拥有河砂的所有权和销售权;采砂所需船只、挖机、运输、装卸等相关设备投标人需自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度一签,每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后续考核如有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已续签的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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