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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0 数据编号: 48513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清泉大街、华翔大街、昌盛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清泉大街、华翔大街、昌盛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3〕1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中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清泉大街、华翔大街、昌盛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CCS20231219FJSZ06001
2.3项目概况:创业大街、清泉大街、华翔大街、昌盛路4条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罩面,共新建d500-d1800雨污管线8843米,新建d400雨污连接管3470米;沥青道路恢复面积为56142.27㎡,道路罩面面积115892㎡。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标段完成工程地质勘察;二标段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项设计及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等。
2.5建设地点: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内,创业大街、清泉大街、华翔大街、昌盛路。
2.6服务周期: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7项目总投资:9056.76万元。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3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吉林公主岭)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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