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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2 数据编号: 4858307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吉林辽源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补充工程(东辽河岸带生态修复提升工程)-琵琶桥头广场及栈桥工程公告

项目编号:lyhjzb2024-121904-j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补充工程(东辽河岸带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0】6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琵琶桥头广场及栈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由花岗岩、棕色塑木、小料石、马蹄石、条石小路、火山岩石材等多种路面材料组成的园区铺装系统,同时包含钢结构木栈道及园林工程。
2.2建设地点:辽源市琵琶桥头广场及栈桥。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总工期29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园林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3.3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2月20日到2023年12月26日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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