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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2 数据编号: 486119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云南文山市城区垃圾收集容器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文山市城区垃圾收集容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文山市城区垃圾收集容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ZC532600202300915
2、项目名称:文山市城区垃圾收集容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17400元
5、最高限价:909960元
6、采购需求:文山市城区垃圾收集容器采购。
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时间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资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申请人在磋商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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