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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2 数据编号: 486822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安徽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产业(2023)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歙县水利局、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昌源水厂、北岸应急供水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编号:HJSGC2023G141 
2.3建设地点:歙县境内
2.4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3亿元,监理费约156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按开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从通知进场到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6招标范围:监理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对工程涉及到的原材料、设备等验收,对工程技术的把控,施工组织、协调,施工过程内涉及变更造价签证的咨询服务等。
2.7标段划分:1个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监理投标费率上限为1.2%,单个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本项目不计取延期服务费。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监理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招标公告3.3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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