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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4 数据编号: 487026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二期)水利工程施工一标段公告



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已由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3〕4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法人为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二期)水利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滆湖及周边区域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滆湖生态清淤(二期)主要包括生态清淤工程,清淤深度约0.19~0.30m,共疏浚底泥总量270.3万m3,疏浚面积11.13km2。
总投资额:约275392.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工程内容为:
(1)底泥疏浚:清淤面积83.1万平方,清淤量为20.17万立方,清淤深度0.24m;
(2)底泥固结:脱水固结完的干泥约10.09万立方;
(3)相关配套临时工程等。
2.3.2对应工程投资金额:175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清淤60天、底泥固化覆绿90天)。工期2024年1月10日-2024年6月7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2020年-2022年的连续3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拟投标的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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