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井陉县长岗村至石圪垯村道路东侧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井陉县长岗村至石圪垯村道路东侧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长岗村至石圪垯村道路东侧环境整治项目监理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招标核字[2023]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井陉县长岗村至石圪垯村道路东侧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井陉县微水镇长岗村至石圪址村道路东侧 3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到七个分区,包括园林绿化49583平方米、地面铺装及硬化11446平方米、拆除工模1250立方米、新建公共卫生间1座、篮球场1处、儿重乐园1处、观景平合1 处及垃圾清理、场地平整、健身场地、廊架、小品、健身器材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结束止 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及后续服务等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 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 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