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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6 数据编号: 48786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施工公告




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施工 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武发改复[2023]2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 ,项目法人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武进高新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新建丁舍浜河道工程,东起凤栖路,西至武宜路,河道总长约1186米,主要包含河道内现状坞工拆除、河道清淤疏浚、新建仿木桩护岸、岸坡清杂、边坡绿化及现状浆砌块石驳岸修复出新。河底标高0.00米,常水位1.60米,驳岸顶标高1.8米。驳岸采用密打仿木桩,桩径20厘米、桩长4米,桩顶采用不大于1:2.5坡度放坡与现状地坪顺接。总投资金额:28955.10万元,总工期13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丁舍浜(武宜路-凤栖路)河道工程施工,主要包含河道内现状坞工拆除、河道清淤疏浚、新建仿木桩护岸、岸坡清杂、边坡绿化及现状浆砌块石驳岸修复出新。
2.3.2对应工程投资金额:约662.9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总工期13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1月22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4年5月30日计划竣(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拟投标的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 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竣(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竣(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竣(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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