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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9 数据编号: 490367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清丰县城区黄河路等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城区黄河路等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城区黄河路等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投资项目代码:2303-410922-04-01-361259,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清丰县城市管理局,现委托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区黄河路等排水防涝管道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ZCZH2312-HN-127;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黄河路(幸福大道-马颊河)、惠丰路(黄河路-人民路)、行理路(幸福大道-马颊河)雨水管网。管网总长度3597米,管径DN600-DN1800,雨水检查井80余座,雨水口100余座,主要内容包括雨水管道施工及开槽施工、现状道路破除恢复、检查井、雨水口、鸭嘴阀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清丰县城区;
2.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2.6、总投资额:约2446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6、类似业绩: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查询结果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将网页打印截图附入。),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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